盛泽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3-06-16 10:47:39  浏览量:2554

为有序做好2022年幼升小招生工作,学校根据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拟定盛泽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小组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戴建琴

组员:娄小明  山卫英  沈勤学  沈娟  张丽芳

主要职能:拟定招生通告,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一与协调各项招生工作。

(二)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张丽芳

组员:沈红、姚永高、苏强

主要职能:审查工作方案,监督招生工作流程。

(三)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山卫英

组员:全体行政人员

二、施教区划分

盛泽小学目澜校区:舜新路以东,淘沙弄—中浜—北分金弄—北财神弄—舜新南路36号以南(不含以上地址);东方南路延伸至东环路以西,东环路延伸至清溪河以北。主要为:杨扇村(除戚家坝、史家浜10组、11组)、红洲村(除南环路以北舜新路以西部分)、海角湾小区、朝阳小区、绿杨小区、新世纪花园、新生小区(部分)、锦绣天地、欧盛花园、印染新村、目澜小区、东泾公寓等(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小区)。

盛泽小学兴桥校区:524国道(227省道)—东环路以东(不含杨扇村):主要为:兴桥村、群铁村、新雅花园等。

  三、报名办法

(一)地段生报名

采用“网上登记报名+网上材料审核+现场材料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登记报名。根据施教区内地段生认定细则,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网上登记报名的时间:2023615日~619日。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登记报名。

2.网上材料审核。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成功后,学校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材料审核的时间:2023616日~620日。审核通过者可以自行从系统打印《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

3.现场材料确认。材料审核通过者携带《吴江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表》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确认,审核时间:6月23日6月24日

现场材料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复印要求:户主页面、学生页面、父母的户口页面或家庭关系证明。

2. 房产材料

1)第一类:房产证、宅基地证

要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3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在本施教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

2)第二类:拆迁房

要求:政府安置房证明需提供拆迁通知书、安置房地址及建筑面积、房屋建设证。

3)第三类: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

要求:提供交房日期在20236月30日(含)前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学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 出生医学证明;

4. 预防接种证;

(二)参加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报名

参加新市民积分管理并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新市民子女,于2023729日~30日持卡到指定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由学校查验后录入报名系统。现场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三)现场材料确认地点

盛泽小学:目澜校区和兴桥校区,具体报名地址:盛泽镇东径路169号

(四)录取通知

地段生:729日领取《入学通知书》,地点:盛泽镇东径路169号。

积分入学:凭准入卡,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现场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地段生认定原则

小学一年级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的原则,小学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目前一个家庭统一按三口人核算);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五、其他情况说明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2.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六、关于转学生工作:

1. 第一类:户口和房产都属施教区。要求:房产于2023年6月30日前拿到房产证

2. 第二类:户口不属施教区,已具备施教区房产。要求:房产于2023年6月30日前拿到房产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于624日或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到所属学区学校招生办公室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

4.流程:招生办公室审定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现空余学位情况按批次审议,审议结果报批上级部门;符合条件者予以准入。

5准入:准入的将于8月20日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