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27号)以及吴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吴教人〔2019〕18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吴教人〔2019〕19号)、《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吴教人〔2022〕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坚持多劳多得,优先一线的原则;
3. 坚持设定岗位,按岗竞聘的原则;
4. 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双肩挑”条件人员。
三、核准岗位情况
经区教育局审核,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5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4个,占岗位总量的96%;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4%;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岗位总量的0%。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6%。
核准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我校《吴江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审核表》。
四、可供竞聘岗位数量
本次可供竞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共40 个,分别为六级岗位3个、八级岗位25个、九级岗位 12 个、十一级岗位 0 个。五级岗位由区级评审。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师生关系良好;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等;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集体荣誉感;
6.考核达标,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五级岗位须在副高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且受聘六级岗位4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以上。
2.中级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任职6年以上,且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3.初级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三)任职资格及其他聘用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2.教师系列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任职资格及聘用条件,详见相关岗位说明书(附后)。
3.“双肩挑”人员聘用条件参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四)优先聘用条件
1.聘任现岗位以来,完成经教育主管部门派出参加支教帮扶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对照“岗位任职条件”,优先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2.取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苏州市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可优先聘用到对应的岗位等级。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20年,且两次获得区优秀班主任的荣誉称号,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可优先聘用到对应的岗位等级。
4.同等情况下,有实际交流经历,教龄长的优先聘用。
六、竞聘办法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受单位领导班子委托,具体负责竞岗聘任的组织工作。
2.制定方案。制定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实施方案,经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3.个人报名。公布实施方案,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4.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所须资格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审查并确定参加竞岗人员名单。
5.竞聘考核。可采用考核评议、竞聘上岗、能力水平评价认定或其他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产生。
6.拟定人选。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聘任人选,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
7.公示。为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审核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领导小组须按程序进行复核。
8.聘任。学校根据最终公示的拟聘人员名单和复核结果,按照岗位聘用流程要求将需要填写的表格和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工资待遇。聘期一般为5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人员,聘至其到龄退休当月止。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岗位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戴建琴
副组长:娄小明 山卫英 沈娟 沈勤学 张丽芳
2.工作小组
组 长:山卫英
副组长:沈娟 沈勤学
初审组组员:沈红 钱莹 周琪楠 潘晓芬 毕学芳 张月贞 计振娟 张红
终审组组员:沈孝忠、潘晨、王青、徐伟杰、张磊明、俞莹、王康虎
3.监督小组
组 长:张丽芳
组 员:娄小明、苏强、沈孝忠、胡艳、汪小双
(二)工作职责
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学校岗位竞聘与聘用等相关工作。
八、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在聘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公正的现象,竞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应有理有据,领导小组要对申诉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申诉人反馈。
2.如有新政策调整则按根据新政策执行。
3.本方案及附件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小学
2022/7/8